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以及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后续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此办法:
一、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成
组长:蒲沿洲、汪黎东
副组长:武昌杰、郑茂盛
二、评选基本原则
1.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
2.按照学院实际招生人数核算各等级奖学金名额。
3.学术型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排队参加评定。
4.保留入学资格并申请恢复入学的保研辅导员、行政保研、支教团推免生,根据其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保留入学资格并申请恢复入学的学生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三、奖励等级与标准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奖励标准和比例为: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比例为40%;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20%。
2.学校公布的奖学金比例为评选比例的上限,奖学金的评选遵循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评定
1.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为研究生权重成绩排名,权重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优先考虑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次为第一志愿考生,最后为调剂考生。
2.优先考虑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获得一等奖学金,推免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队。其次为第一志愿考生,按权重成绩高低排名。最后为调剂考生,按权重成绩高低排名。
3.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若出现同类型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也相同,国家统考三门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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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